□记者 计思佳 李晓波 通讯员 李宣 文 记者 张琮 摄影 阅读提示 | 一张高仿真“人皮面具”就可让人瞬间“变脸”。这种原本用来娱乐的“人皮面具”却被不法分子利用,成为干扰破案的一种手段。昨日,大河报记者从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获悉,近日,该院审结一起使用“人皮面具”进行诈骗的案件,犯罪嫌疑人王海(化名)最终被认定犯信用卡诈骗罪,判处有期徒刑五年,并处罚金5万元,随案移交的假发、面具等予以没收。记者随后调查发现,这种造型逼真的“人皮面具”在互联网上销售火爆,价格从600元到5000元不等。不少人对此表示担忧,仿真面具若被非法使用,后果不堪设想。
案例 | 窃取客户信息 戴“人皮面具”取钱被识破
王海是如何利用“人皮面具”进行作案呢?
据介绍,王海是洛阳市某银行职员。2012年8月,他利用其职务之便,将监控软件接入银行办公室电脑上,窃取了两名客户的银行卡信息及密码。
同年10月中旬,王海在网络上看到有人售卖高仿真“人皮面具”,外形与真的极为相似,遂购买了一款套头面具,并附有假发。11月4日,他将两名客户的银行卡信息复制成功后,伪造了一张银行卡,欲将其卡内钱财取走。
11月12日,王海戴上“人皮面具”,并佩戴假发、墨镜、手套到老城区某银行的自动取款机上,将其中一名客户银行卡内的2万元现金分四次取走。初次成功后,时隔8天,王海再次用同样手段将另一客户银行卡上的4.5万元取走。随后,当他到另一银行取钱时,被银行工作人员识破,后被民警当场抓获。
据王海供述,他是洛阳本市人,1987年出生,因贷款买房,每月还贷压力很大,遂想到了利用职务之便,窃取客户信息。后又利用“人皮面具”做掩护,避开摄像头,将客户银行卡内钱财取走。王海称,他使用的“人皮面具”价值2540元,是从网络上购买的。
体验 | 面具有眉毛、胡楂、皮肤纹理,很逼真
昨日上午10时,大河报记者来到老城区人民法院,办案法官从赃物室拿出了王海的作案工具——“人皮面具”、假发和墨镜。记者看到,“人皮面具”是一款肉色的套头面具,硅胶材质,摸上去与真人皮肤相似,眼睛、鼻子、嘴巴、耳朵处均留有孔,五官的制作非常逼真,“脸上” 还做有皮肤纹理,眉毛处粘着黑色的毛发,下巴处隐约还能看到胡楂。
记者随后亲自体验戴上该“人皮面具”。发现完全戴上后,可覆盖颈部,且材质为硅胶,可任意伸缩。“戴上面具,整个就变了一个人。”办案法官说,面具与皮肤也很贴合,再戴上假发,完全认不出来。
调查 | “人皮面具”网络有销售
据悉,近年来,我国警方破获多起“易容”盗窃、抢劫案件,作案人员所用的“人皮面具”均来自网购。
记者随后在搜索引擎里搜索“人皮面具”,发现一些网站销售的面具有中年男士、高仿美女、老人等多种类型,标价600元~5000元。
据其客服称,他们经营的“人皮面具”分全套头面具、贴面面具,但全套头面具的价格高于贴面面具,材料是使用进口医用硅胶生产的,可拉大拉小,正常成年人都可以使用。“贴面面具需要用化妆胶水粘在脸上,取下时,用清水洗涤即可。”该客服说。
随后,记者从淘宝网搜索“人皮面具”,发现会被系统自动屏蔽。据淘宝公关部门一工作人员解释,人皮面具从国家法律层面并没有明确要求管制,但因为其逼真的造型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来实施违法行为,一直以来也是网监等相关管理部门重点关注的对象,淘宝网不允许发布仿真的人皮面具。
建议 |
购买“人皮面具”可实行实名制
昨日下午,记者就利用“人皮面具”作案,采访了洛阳市公安局车站分局刑侦大队一位办案经验丰富的民警,他说,目前他虽然没有遇到过此类案件,但办案时确实遇到不少犯罪分子进行伪装的情况。比较常见的是戴棒球帽、口罩、墨镜等,这确实延长了办案时间,增加了办案难度。
“对于不法分子利用‘人皮面具’进行伪装作案的情况,建议从源头上进行管制,不应该让‘人皮面具’轻易流入市场。”该民警说。
河南弘创律师事务所律师赵秋喜认为,公安和工商部门需联合对“人皮面具”进行监管。
“一些演员或烧伤人员可能会用到人皮面具,但现在已经出现不少利用‘人皮面具’犯罪的情况,就应该对它进行一定的管理。”赵秋喜说,公安部门应对买卖双方进行实名备案,核对他们的身份信息,网络警察也应该加强对网上“人皮面具”交易的监督;工商部门则应对生产、批发、出售环节进行管理,确保“人皮面具”不被不法分子利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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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了解,在不少欧美国家,对于佩戴面具都有严格的规定,这些国家规定在特定场合佩戴面具属违法行为。如在美国,很多州都规定公共场合没有正当理由不允许佩戴面具,纽约州甚至规定即使私人聚会佩戴面具也要经过警方许可。
(线索提供申文娟)